為什麼要買空氣清淨機?
你是為了呼吸新鮮空氣,還是想去除炒菜的油煙,還是甚至是想把病毒殺死嗎?不過我比較想要處理發霉的問題,因為常聽人說:家裡不發霉,人就不倒楣。
台灣氣候非常潮濕,所以家家戶戶都難免有發霉長黴菌的問題,即使是冷氣機裡面都長黴菌,真的很可怕,而黴菌對健康的影響很大,如何解決發霉的問題,特別是家中有過敏兒、氣喘病,鼻子過敏之類問題的人,更應該多加注意。
1.先決定購買目的
每台空氣清淨機的強項不同,先想清楚購買空氣清淨機的原因、要清除的是哪一種污染物:
。抗PM2.5:粒徑<2.5微米的細懸浮微粒,存在於汽機車引擎排出的廢氣、煮飯油煙、工廠排放的黑煙、酸霧、二手菸中。(PM2.5泛指小於2.5微米因燃燒不完全或化學產生的超細懸浮微粒,一般不會將細菌、病毒都算在內)
。抗過敏:花粉、塵蟎、灰塵、毛屑等可能引起過敏的顆粒
。抗病菌:細菌、防霉、或是想找一個快速殺死黴菌的方法
以上三類的清除目標→粒狀污染物。
。除臭:水管異味、鄰近餐廳食物味、寵物排泄物或體味、消除霉味
。降低有毒氣體:建築和裝飾材料、家具、家用電器、清潔劑所揮發的如甲醛、二氧化硫等有機氣體。此外汽機車、工廠、抽菸或炒菜時也會排出各種有害氣體。
以上二類的清除目標→氣態污染物。
2.找到需要的功能款式
2-1 選擇空氣清淨機類型
過濾型、靜電型這兩種款式對氣體類的汙染物無效,還必須加上光觸媒、活性碳或臭氧等功能,才能有效吸附異味、分解氣體類的有害物質。且要注意不要放在太潮濕的位置,會影響濾網的效能。
不過吸附異味不代表除去異味,就像是發霉所產生的霉味,那多半是黴菌所引起的,若不殺死黴菌,想要消除霉味根本就是難上加難哦。
再問一下自己:除濕機可以防霉嗎?我發覺連除濕機都會發霉,昏…
*負離子型若要能達到分解氣態汙染物的效果,過程中多半會產生臭氧。
2-2 可選擇的附加功能
註:
2.粉塵微粒類:粉塵或粒徑小於2.5微米的細懸浮微粒
3.微生物類:塵蟎、細菌、黴菌(黴菌所引起的疾病愈來愈多了。)
4.臭氧也稱「三元氧」、「活氧」、「活性氧」,具有殺菌除臭的效果。
5.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陳志傑提醒,臭氧是對人體有害的氣體,濃度若超過 0.1ppm以上,可能刺激呼吸道,引起胸悶、眼睛紅腫、咳嗽甚至影響肺功能。
3.針對關鍵數值進行比較
1.看CADR值
CADR值(Clean Air Delivery Rate)是目前國際公認評估空氣清淨機性能的指標,是機器在一定時間內可製造出的乾淨空氣量,通常使用m3/hr(立方公尺/小時)為單位,數值愈高,代表清淨空氣的能力愈強。(英制1m3/hr=0.59CFM)但這個數字是在「濾網乾淨」的前提下測試的哦!
重點1:氣體類的清除效能,如甲醛、voc揮發物,目前還沒有類似CADR值的公認指標,只能個別參考廠商自行提供的實驗報告。
重點2:通常高CADR值代表空氣流速快,此時若搭配靜電集塵機或紫外線殺菌機是騙人的,因為靜電機或紫外光殺菌要有效,空氣流速絕對不能快!
2.是否採用「HEPA」的濾網
「高效率空氣微粒過濾等級」也就是常見的HEPA(High-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級。通過HEPA認證,代表至少可過濾99.97%粒徑為0.3微米的微粒。HEPA其實也有分材質,台北科技大學環境規劃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曾昭衡表示,選擇玻璃纖維的會比化學纖維的來得耐用一些。
但切記,若您的空氣清淨機使用HEPA,要記得常常更換,而且不能受潮,否則使用一段時間後效能會大幅下降,因為被堵塞住了,也就是說若您家或家中附近空氣品質很差,那你就要勤快一點換濾網了!
顯然,換濾網的工作是男人在做,所以:男人好難啊!
3.確認具臭氧功能的機種有通過標檢局認證
若要購買,至少應確認是否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證「臭氧濃度<0.05ppm」。
這一點也要再次強調,特別是有洗車廠喜歡用臭氧機消毒,一定要小心濃度,不要超標,免得對人體產生莫大的害處。
4.可考慮選擇「CPZ濾網」
先問一下自己:空氣裡有黴菌嗎?我的家裡潮濕嗎?若不潮濕,這種濾網可以考慮購買。
CPZ 濾網是與活性炭濾網的功能類似,對於除臭及吸收有害氣體 (如: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有相當的效果。
什麼樣的濾網就有什麼功能,當然也會有一些限制,若環境中常會接觸化學物質、塗料或汽機車廢氣等,因為這類濾網除了活性碳,還多了過錳酸鉀、沸石的成分,能吸附的有害氣體類型更多,效果也較好。
5.確認紫外線光照設置於機體內部
紫外線可有效殺菌,但如果直射眼睛、皮膚會造成病變,應避免直射到人的眼睛。
而紫外光在市場是良莠不齊,不同波長的紫外光,所達到的效果也不一樣,當然,價格上也完全不是一個量級的,所以千萬不要以為買到便宜的紫外燈管就自己沾沾自喜,一定要實際測量一下效果哦。
請看這篇:為什麼紫外光可以殺菌,使用紫外光注意事項。
6.運轉時的分貝量
最好親自到賣場實際感受,且要測試不同風量下的狀況。
空氣清淨機因為本身設計的本質,就是要把周遭空氣吸進來,所以「放大一點」的風扇在所難免,而風扇的聲音也是一個必然發生的事情,所以若聲響太大,PM2.5自救會發起人、嘉義市社區醫療發展協會理事長余尚儒提醒。可能會影響到晚上的睡眠品質。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在睡覺時不開空氣清淨機,真的是有點吵,但第二天急著上班又忘了開,久而久之,空氣清淨機就再也沒有開機了,變成一項客廳房間的裝飾品而已!
7.選擇變頻較省電
有些產品標榜功率低,是指最低風量,應同時注意「最大風量」時的功率。需長時間開機的,選擇能偵測環境微粒量、自動調節風量的變頻功能,會較省電。
8.依坪數選擇機型
發霉怎麼辦?
若室內較大且家具擺設多、空氣流通差,買一台大台的用強風扇吸,又吵又佔空間,這時寧可購買兩台小坪數的機器分別擺放加強通風。
通風是減少發霉的治標不治本的方法,先看家裡水管是否有漏水,而若是潮溼所引起的發霉,則就要想辦法消除黴菌,如何消除的話,您可以點下面連結,否則衣服發霉就是很有可能發生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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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清淨機依照原理大致可分為3大類
過濾型
是最常見的類型,各類高密度濾網,如HEPA濾網、奈米濾網、微米濾網、集塵濾網等,利用高密度孔隙的濾網來阻隔懸浮微粒。
靜電型
「電暈集塵」、「高壓電濾淨」、「Plasma Electrostatic Precipitator,ESP」等,皆算此類:以高壓的電流,吸附空氣中帶電的微粒。靜電型的機種,在產生電流的過程中,也會釋放出臭氧。
「過濾型及靜電型」這兩種類型,對空氣中的懸浮微粒都有不錯的阻隔效果,且能把髒污留在機身內,再將乾淨的空氣送入環境中。
但高壓放電有可能同步產生NOx,這是致癌物質,選購時一定要小心。
負離子型
「負離子淨化空氣機」、「陰離子能量機」等:透過釋出大量負離子到環境中,可與空氣中帶正電的氣體分子、灰塵或微生物結合,使其黏附至地面、家具上,便於清理。
負離子型可對付懸浮微粒,也可分解揮發性氣體,適合用來提升局部室內空氣品質。
現在有看到一種「光水離子環境淨化機」,似乎有很強大的效果,可以參考一下:RGF環境清淨器,環境清淨機,他的主要訴求除了可以淨化空氣中的不好因子,也可以殺病毒哦!
現在市面上廣告的空氣清淨機,大多訴求就是可以殺菌,這有二個地方讓我很懷疑:
1、我看了一些產品的認證,都是在實驗室裡的數據,在真實生活環境當中真可以抑菌嗎?
2、但可以殺菌跟防疫是不一樣的,因為他沒辦法模擬我們被染病的原因,也就是所謂的「即時滅菌」。
我看了衛福部有些文章,上面明明講著說要防疫的病房內禁止用電風扇,最好也不要用空氣清淨機,這樣才可以減少空氣流動。
另外甚至是不是應該很多時候被傳染真的不是因為空氣的原因,因為現在大多數人都戴口罩了,真正被感染的原因我認為是接觸感染,也就是原本在空氣中的「菌」降落在我們「手」會摸到的地方,這更可怕,因為聽說殘留的菌至少可以活二個小時。
這台RGF環境淨化器,他的主要功能是產生很多淨化因子,不是一般所謂的臭氧負離子,所以他的淨化因子可以跟桌面、手上、衣服上的病毒結合,進而破壞祂的活性,這聽起來真的很厲害!
因為是24小時開機,不用換濾網耗材,對很多懶人來說真的很方便,而且這項產品還已經通過美國P4實驗室認證,並且在噴嚏試驗時也能大幅降低細菌數,這是很重要的測試,因為所謂的飛沫傳染,不光是他打噴嚏噴到我臉上,而是他打噴嚏的口水殘留在桌上、椅上…這是我認為最重要的傳染途徑,因此會擔心的人可以買台環境淨化機(PS:很多人稱它為懶人殺菌機)來試用看看。
延伸閱讀:
台灣在民國109年9月18日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大家可以看一下: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細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
本法第三條第一款所定空氣污染物之分類如下:
一、氣狀污染物:
(一)硫氧化物(SO2 及 SO3 合稱為 SOx)。
(二)一氧化碳(CO)。
(三)氮氧化物(NO 及 NO2 合稱為 NOx)。
(四)碳氫化合物(CxHy)。
(五)氯化氫(HCl )。
(六)二硫化碳(CS2 )。
(七)鹵化烴類(CmHnXx)。
(八)全鹵化烷類(CFCs)。
(九)揮發性有機物(VOCs)。
二、粒狀污染物:
(一)總懸浮微粒:指懸浮於空氣中,所有粒徑之微粒。
(二)懸浮微粒:指懸浮於空氣中,粒徑在十微米(μm )以下之粒子。
(三)細懸浮微粒:指懸浮於空氣中,粒徑在二點五微米(μm )以下之粒子。
(四)落塵:指粒徑超過十微米(μm ),能因重力落下之微粒。
(五)金屬燻煙及其化合物:指含金屬或其化合物之微粒。
(六)黑煙:指以碳為主要成分之暗灰色至黑色微粒。
(七)酸霧:指含硫酸、硝酸、磷酸、鹽酸等微滴之煙霧。
(八)油煙:指含碳氫化合物之煙霧。
三、衍生性污染物:
(一)光化學煙霧:指經光化學反應所產生之微粒狀物質而懸浮於空氣中,能造成視程障礙者。
(二)光化學性高氧化物:指經光化學反應所產生之強氧化性物質,如臭氧、過氧硝酸乙醯酯(PAN )等(能將中性碘化鉀溶液游離出碘者為限,但不包括二氧化氮)。
四、有害空氣污染物:
(一)氟化物。
(二)氯氣(Cl2 )。
(三)氨氣(NH3 )。
(四)硫化氫(H2S )。
(五)甲醛(HCHO)。
(六)含重金屬之氣體。
(七)硫酸、硝酸、磷酸、鹽酸氣。
(八)氯乙烯單體(VCM )。
(九)多氯聯苯(PCBs)。
(十)氰化氫(HCN )。
(十一)戴奧辛及喃類(Dioxins 及 Furans )。
(十二)致癌性多環芳香烴。
(十三)致癌揮發性有機物。
(十四)石綿及含石綿之物質。
五、異味污染物:指具有氣味,足以引起厭惡或其他不良情緒反應之污染物。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物質。
第 3 條
本法第三條第三款所定汽車,依空氣污染防制所需之分類如下:
一、汽油及其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
二、柴油及其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
三、機車。
第 4 條
本法所定中央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全國性空氣污染防制政策、方案與計畫之規劃、訂定、督導及執行事項。
二、全國性空氣污染防制法規之訂定、研議及釋示事項。
三、全國性空氣品質之監測、監測資料之提供、監測品質保證及其規範之訂定事項。
四、空氣品質惡化潛勢預測、資料發布及空氣品質惡化緊急防制之輔導、監督事項。
五、總量管制區內各直轄市、縣(市)管制目標、措施、執行步驟、時程之規劃、協調整合及督導事項。
六、空氣污染物檢驗測定機構之許可及管理事項。
七、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之督導及管理事項。
八、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站之督導及管理事項。
九、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之新車型審驗及新車抽驗事項。
十、固定污染源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之檢查或鑑定事項。
十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空氣污染防制、監測工作之監督、輔導及核定事項。
十二、涉及二直轄市、縣(市)以上空氣污染防制之協調或執行事項。
十三、全國性空氣污染防制年報之編撰事項。
十四、全球大氣品質維護之推動及協調事項。
十五、空氣污染防制之國際合作、研究發展、宣導及人員之訓練與管理事項。
十六、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管理事項。
十七、其他有關全國性空氣污染防制事項。
第 5 條
本法所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直轄市、縣(市)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實施方案與計畫之規劃、訂定及
執行事項。
二、直轄市、縣(市)空氣污染防制法規、規章之訂定及釋示事項。
三、直轄市、縣(市)空氣品質之監測、監測品質保證、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之發布及緊急防制措施之執行事項。
四、直轄市、縣(市)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及總量管制措施之推行與糾紛之協調處理事項。
五、空氣污染防制費之查核及催繳事項。
六、固定污染源之列管、空氣污染物排放資料之清查更新與建檔、設置或操作許可內容之查核及連續自動監測設施設置完成之認可與功能之查核事項。
七、公私場所申報紀錄之審核及連線資料之統計分析事項。
八、固定污染源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之檢查或鑑定事項。
九、轄境內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業務之執行及檢驗站之認可及管理事項。
十、轄境內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業務之執行及檢驗站之認可及管理事項。
十一、直轄市、縣(市)空氣污染防制統計資料之製作及陳報事項。
十二、直轄市、縣(市)空氣污染防制之研究發展、宣導及人員之訓練與講習事項。
十三、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設置之管理事項。
十四、其他有關直轄市、縣(市)空氣污染防制事項。